****年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苏海图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智慧农业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年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苏海图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智慧农业施工)招标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现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年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苏海图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智慧农业施工)
2、中标(成交)候选人:
第1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 | 证号 | D********* | ||||||||||
投标报价 | *******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 **** 年 **月 ** 日开工,****年 ** 月 ** 日竣工,总工期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新城区雨水管网建设和自来水管网互通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采购及安装; 2、阿鲁科尔沁旗教育局网络割接及监控系统项目; 3、平庄煤业 (*家矿、西露天矿)数据中心项目; | ||||||||||||||
项目经理填报的业绩 | 1、新城区雨水管网建设和自来水管网互通工程道路交通工程采购及安装;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及健康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获得****年度、****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 ||||||||||||||
投标承诺 | *、我公司参与****年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苏海图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智慧农业施工):其中项目经理:杨雪东 身份证号码:******************证书编号:蒙****************不在其他在建项目同时任职。特此承诺。 *、我公司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 我公司不存在诉讼和仲裁情况。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年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苏海图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智慧农业施工)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 ||||||||||||||
第2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 | 证号 | D********* | ||||||||||
投标报价 | *******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 **** 年 **月 ** 日开工,****年 ** 月 ** 日竣工,总工期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察右中旗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计量设施配套项目; 2、**** 年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街道后*富村、金河镇章盖营村和前白庙子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3、凉城县永兴沟防洪治理工程施工*标段; 4、杭锦旗沿黄灌区盐碱地灌排水系统提升改造项目(独贵灌域渠道工程); 5、凉城县 **** 年集中安全饮水工程。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及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获得****年度、****年度、****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 ||||||||||||||
投标承诺 |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年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苏海图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智慧农业施工)的项目经理 常美霞 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切法律后果。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 *、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年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苏海图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智慧农业施工)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 *、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 *、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 *、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 *、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 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 *、1、我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2、我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近*年来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4、我单位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我单位不存在以下所述情形:(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 ||||||||||||||
第3中标候选人 | ************ | 资质 |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级 | 证号 | ********** | ||||||||||
投标报价 | *******元 | 计划工期 | 计划 ****年**月**日开工,****年**月**日竣工,总工期***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并达到合格工程 | 安全要求 | 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执行国家现行相关规定 | ||||||||||||
企业填报的业绩 | 1、沈阳市育源中学主校区多功能报告厅装修及配套设备工程; 2、南川工业园区大湟平公路南侧施工用电项目(第*次); 3、北京市朝阳区中医医院装修项目*期工程变配电工程; | ||||||||||||||
企业获得的荣誉 | 1、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及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获得***1年度、***2年度信用中国“诚实守信”。 | ||||||||||||||
投标承诺 | *、我公司参加 **** 年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苏海图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智慧农业施工) 的投标,拟派项目项目经理为 王海利。现我公司向贵单位慎重承诺:拟派项目项目经理王海利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我单位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条款。如果存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将于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 7 日内将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保证金足额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弄虚作假法律责任。*、为了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我(单位)在 **** 年乌海市乌达区乌兰淖尔镇、苏海图街道办事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智慧农业施工) 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偿出让)活动中承诺如下事项:(*)严格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各项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办事程序,主动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不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向招标代理机构、评委和招标单位人员进行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以谋取交易机会。(*)不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以其他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签订合同,不得擅自改变招标文件内容签订合同,不拒绝履行合同。(*)若违反上述承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罚。 *、我公司对以下情况作出承诺:(1)自觉遵守国家和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自觉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规范企业的建筑行为,并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及后续施工中廉洁自律、不出借资质、不转包、不违法分包、不越级施工、不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及技术负人等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承诺到场。(2)本公司对本次投标所提供的业绩、荣誉、信誉及其他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法律责任,如有造假行为,自愿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3)本公司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2、我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3)为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3、投标有效期:** 天。4、响应招标范围:主要包括片区系统、数据中心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5、技术标准和要求:响应招标文件。 |
3、无效标情况: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原因 |
************ | 初步评审阶段,因不符合招标文件1.2条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处未签章。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致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与参评。 |
宁夏水投云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初步评审阶段,因不符合招标文件2.1.1条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和盖章处未签章。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经评标委员会*致认定为无效投标,不与参评。 |
4、公示时间:
****年5月8日—****年5月**日(*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若无异议,第*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人。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部委第**号令、*部委第**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
地 址:乌海市乌达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乌海市海勃湾区和平西街北*街坊**号综合楼*楼(格兰云天对面)
联系人:**
联系方式:***********、***********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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