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常州市金坛第*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 | ||
品目 | 医用 X 线诊断设备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金坛第*人民医院 | ||
行政区域 | 金坛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朱小兵,张秀华,庄惠琴,王维维,**** | ||
总中标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常州市金坛第*人民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金坛区金坛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 | ****************** | 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9号 | **.2(均分制) | *******元 |
货物类 |
名称:数字血管造影机 品牌(如有):西门子 规格型号:***** *** ?Ⅲ ******* 数量:1套 单价:人民币5,***,***.**元 |
代理服务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 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 号)文件规定标准以及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金额:**,***.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常州市金坛第*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金坛区金坛大道***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纬地路9号江苏生命科技创新园**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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