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洛宁竞磋-****-** |
2、采购项目名称:************年公办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5、评审日期:****年**月**日 |
*、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洛宁政采磋商新(****)****号-1本次采购为************年公办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共*个包,主要采购内容包括:空调设备、幼儿教学设备、***显示屏、幼儿设备、办公设备、厨房设备等;(详见磋商文件)。洛阳市*锦商贸有限公司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科技园区开元大道西段编号**洛阳智慧工厂物联网创新科技园**栋***室1,***,***.**元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1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详见附件元 |
*、评审专家名单 |
刑睿卿、刘春梅、王丽娟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豫招协【****】***号文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次性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
收费金额:**,***.**元 |
*、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3、监管部门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洛宁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地址:洛宁县兴宁路中段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 |
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洛阳软件园2号楼****室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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