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弱电线缆及设备采购项目(*次)竞争性谈判已于****年9月**日依法进行了评标结果公示,在公示期间,第*中标供应商贵州宇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资格。经我院确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顺延第*名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现公告如下:
中标供应商为:
序号 | 统*社会信用代码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1 | ****************** | ************ |
发布媒体:**********官网。
公示期为成交结果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如各投标供应商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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