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结合我司和本项目的具体特点,经公司研究决定,对空港兴城东升街道**.****亩工程 项目的 **-****-****-******的内墙石膏找平分包工程(□生产物资/□大型机械起重设备租赁及安拆/□机具及周转材料租赁/☑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咨询服务/□*星采购)事宜进行公开采购,具体项目情况及采购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空港兴城东升街道**.****亩工程
项目地址: 双流区东升街道葛陌社区*组,龙桥社区*组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
*、采购范围及响应有效期
1、采购范围:本项目内墙石膏找平专业分包工程。
2、响应有效期: ** 天(从响应截止时间起计算)
*、分包要求
1、本次采用线上采购的方式进行,在“成建e采”平台发布采购公告,网址为:***.******.***。
2、申请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采购需求,且为在“成建e采”集采平台(***.******.***)已注册的非黑名单供应商,具备较强履行合同的能力。
3、申请单位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严重违法失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为“经营异常”的。
4、申请单位其他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 持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技术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设计、施工、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配合采购单位完成工程质量创优目标。
(4)进度要求:满足采购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5)申请单位□具备*般纳税人资格。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具备有效的入川备案证(川外专业分包单位参与川内工程项目采购活动时提供);
(8)具备有效的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分公司持总公司资质及许可证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
(9)需满足采购单位关于分供商入库和参与采购的管理要求,并提交《分供商入库或参与采购承诺书》(详见附件1)作为资格审查条件。
5、报名资料要求: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资质证书(前述有要求时提供)、分供商入库或参与采购承诺书、*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前述有要求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前述有要求时提供)、具备有效的入川备案证(川外专业分包单位参与川内工程项目采购活动时提供)、总公司授权委托书(分公司持总公司资质及许可证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时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截图,以上证件资料*式*份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上传至e采平台作为报名附件,否则报名不予通过。
6、中选单位为初次合作的劳务分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应按中选金额的**%提供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提供形式为☑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内容施工完毕之日止。履约担保由采购单位财务管理部负责接收和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收取履约保证金。
7、申请单位不存在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申请单位的报名行为由同*个**地址提交发出的情况;
8、申请单位不存在与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其他申请单位的法人及高层管理者为同*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
9、中选单位在收到采购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书后,应当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限内,根据评审报告、采购文件以及中选单位的申请文件等内容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若逾期,中选单位须按中选金额的**%向采购单位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此种情况视为中选单位自动放弃中选资格,采购单位有权另行确定中选单位,并不承担违约责任。
*、采购工作安排:
勘察现场时间:采购单位不统*组织,由申请单位自行前往,勘察过程中所有责任由申请单位自行负责。
报名截止时间:****年9月**日**时
响应截止时间:****年9月**日**时
开标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申请文件的递交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申请单位需在“成建e采”平台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文件电子档。本次采购过程中,申请单位通过“成建e采”集采平台提交的申请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且具有唯*性,请各申请单位慎重对待。
*、其他事项
若对本采购公告有其他不明事项,请致电:***********,联系人: **;
若对平台操作有不明事项,请致电:***********,联系人: ***。
*、声明
本采购公告仅为信息发布,不构成任何法律意义上的要约或承诺。本采购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采购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受《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约束,仅以采购单位企业的规章制度或项目采购文件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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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年9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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